說明:
一、因應「長期照顧輔具租賃原則」於114年8月27日公告停止適用,本部為完備長期照顧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特約管理相關配套措施,訂定旨揭文件並置於本部長照專區網站/服務項目/給付及支付/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供各界下載運用。
二、旨揭文件係作為地方政府與特約服務單位簽訂行政契約提供長期照顧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之參考範本,涉及長期照顧特約管理辦法之條文不得更動外,其餘部分得由地方政府依行政契約管理需求因地制宜調整。
三、考量各地方政府與長照服務特約單位簽訂行政契約之作業時程,於本部公布前已完成簽訂之行政契約,請於換約時依本部參考範本格式管理。